當你的公司需要進行增資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2019-01-10
一家公司在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增資呢?有些朋友們盲目的對公司進行增資,卻沒有考慮到里面的注意事項。公司增資是指公司為擴大經營規模、拓寬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冊資本金的行為。公司增加資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價值、增加出資、發行新股或者債轉股。那在增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
公司增資時,需要注意什么?詳情請看下文。
一、股權出資的注意事項
(一)不能出資入股的股權
1、股權公司的注冊資本尚未繳足;
2、已被設立質權;
3、已被依法凍結;
4、股權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
5、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準而未經批準;
6、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股權出資比例和金額限制
股權出資屬于非貨幣財產出資,依照《公司法》,貨幣出資必須達到注冊資本的30%。據此,全體股東以股權作價出資金額和其他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金額之和不能高于被投資公司注冊資本的70%。
(三)股權出資需要評估
公司法要求所有的非貨幣財產出資都應當評估作價,股權出資作為非貨幣財產的一種,也應當經過評估。《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用作出資的股權應當經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評估。
(四)股權出資實際繳納期限
《公司法》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注冊資本3萬元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但是,以股權出資的,實際繳納出資期限比公司法嚴格。《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公司設立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自被投資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投資人應當實際繳納,被投資公司應當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應當在被投資公司申請辦理增加注冊資本變更登記前實際繳納。主要是為了縮短投資人在實際繳納出資前同時作為股權公司和被投資公司股東的期限,減少投資人濫用雙重股東身份,利用同一股權進行多家公司投資的風險。
(五)股權出資的驗資證明
驗資證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以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的,相關股權依照《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情況;
2、以股份有限公司出資的,相關股權依照《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轉讓給被投資公司情況;
3、股權的評估情況,包括評估機構的名稱、評估報告的文號、評估基準日、評估值等;
4、股權出資依法須經批準的,其批準情況。
二、貨幣出資的注意事項
(一)開立銀行臨時帳戶投入資本金時須在銀行單據“用途/款項來源/摘要/備注”一欄中注明“投資款”。
(二)各股東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投入資金,分別提供銀行出具的進帳單原件。
(三)出資人必須為章程中所規定的投資人 B以實物、無形資產(如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四)用于投資的實物為投資人所有,且未做擔保或抵押。
(五)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對其擁有所有權。
(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擁有土地使用權。
(七)注冊資本中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其所占注冊資本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最多可占到注冊資金的70%)。
(八)以實物或無形資產出資的須經評估,并提供評估報告。
(九)公司章程應當就上述出資的轉移事宜作出規定,并于投資后公司成立后六個月內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轉移過戶手續,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如果以股權出資作為增資的,要注意:不能出資入股的股權、股權出資比例和金額限制、股權出資需要評估、股權出資實際繳納期限、股權出資的驗資證明等問題。如果是用貨幣出資作為增資的,開立銀行臨時帳戶投入資本金時須在銀行單據“用途/款項來源/摘要/備注”一欄中注明“投資款”。各股東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投入資金,分別提供銀行出具的進帳單原件。
以上就是當你的公司想要增資的時候需要注意的幾個點,做什么事情都要想全面,不能只顧著一點,注意事項前期也一定要了解清楚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