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搶注?又有哪些危害呢?
2019-01-10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在完成注冊之后,注冊商標是必須要的,而且商標對一個企業來說非常重要。現在大多數企業都對這方面比較重視,要是對商標不積極的話,可能就會發生商標搶注的行為,什么是商標搶注呢?如果我們遇到商標搶注之后應該怎么辦呢?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
商標被搶注的危害有哪些?
(a)無法使用該商標,如果商標是別人注冊成功了,在同類別產品或者服務你就不能使用;否則,就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b)企業對商標的宣傳白白浪費。如果你有宣傳的話,就等于免費幫人做的廣告;因為你不得不放棄已經宣傳了很久的品牌。
(c)商標侵權賠償問題。別人取得商標專用權證后,你若繼續使用該商標,屬于侵犯他人商標的行為,輕則賠償損失,重則構成刑事犯罪。無論如何,被別人告上法庭,你需要賠償別人的損失;
(d)商標被搶注后會面臨市場被占。放棄原品牌,等于放棄原品牌所取得的銷售市場,把市場讓給別人,必須重新開拓市場,自己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
商標搶注的解決方法有兩種形式,以下是具體內容:
對于已注冊的商標,能夠申請無效宣告來應對商標搶注
應對商標搶注的方法需要對已注冊的商標申請無效宣告,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準注冊了,此時創業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注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無效宣告這個程序,同樣建議被搶注者同步提出商標申請,以便在搶注商標被宣告無效后自己可以獲得此商標。
對于未注冊的商標,能夠可以提出異議來應對商標搶注
商標搶注分為未注冊商標搶注與已注冊商標搶注,上面介紹了關于已注冊商標的搶注方法,對于商標已經被搶注,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注冊的公司而言,可以通過提出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被搶注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里,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對于未注冊商標要果斷的提出異議才能有效應對商標搶注的現象,有的企業心存疑慮,不知提出異議的成功率如何。如果確實是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標被搶注的,通過選擇有經驗的商標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準備充分的證據材料,奪回屬于自己的商標,成功率還是較高的。提出異議的法律依據是《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規定。當然,面對商標搶注的現象,還需要同時要提醒一下這些商標被搶注的創業公司,在提出商標異議的時候,一定要同時以自己的名義提出商標申請,因為即使異議成功,也只是制止了他人的搶注,企業自己仍然需要通過申請獲得核準注冊來取得商標權。
看到以上的幾點,尤其是商標搶注的危害之后,在商標方面企業們一定要積極,現在商標是非常難注冊的,大家要把握祝機會。如果真的發生商標搶注的問題,參考以上小編給大家總結的,相信會有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