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注冊公司需要滿著的條件都有哪些?
2019-01-11
想要注冊公司可不是想象的那么簡單,起初想要創業的人都是非常有熱血,就是因為這樣會導致很多問題都想不到,也沒有做好相應的準備,這就非常耽誤寶貴的時間。根據調查,絕大部分人都會選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想要了解這方面的朋友,可以看看注冊公司要哪些條件。
一、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只有一個股東的,也就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一般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但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注冊名稱和住所;
(2)公司注冊經營范圍;
(3)公司注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全體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或蓋章。
4、要有公司名稱,并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選擇公司住所地應當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包括稅收優惠政策或財政扶持政策、監管環境和行政效率、當地政府對企業融資和上市的支持、產業聚集效應和創新創業氛圍。
二、需要特注意的幾個問題:
1、住改商
如果你的公司計劃使用住宅作為企業住所地,應當進一步咨詢工商管理部門的具體要求,做到事半功倍;
2、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工商部門現在已允許將同一場所登記為兩個以上企業的住所地,即“一址多照”,在租賃房屋時,應當確認該房屋所在地是否已被其他主體注冊為企業住所,同時結合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對于“一址多照”的具體要求進行判斷;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在注冊地址之外的其他場所進行經營活動的,應相應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否則存在被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甚至被處以罰款的風險,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但未能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的,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仍不登記的,可能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3、租賃登記
租用商品房作為住所地,應要求業主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否則可能會被主管部門責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1、股東會: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2、董事會:
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3、監事會:
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其實看到以上幾點之后就會對這些有一個初步的了解,想要知道注冊公司要哪些條件,那就認真看看吧,畢竟這里面的事情還是非常復雜的。想要注冊公司的朋友不妨先進行了解,充分的準備好材料之后再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