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轉讓股權,有哪些稅要交?
2019-02-15
很多人在完成股權轉讓的時候都會覺得辦理好就行,沒什么需要注意的,其實不是的,其中公司稅務的問題就是我們要考慮的。要納哪些稅、如何計算繳納,不少納稅人在發生該行為時容易疏忽,以致付出不必要的代價。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公司股權轉讓交哪些稅
1、印花稅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于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怎樣征收印花稅作出了專門規定。2008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即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一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
(3)納稅舉例。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原有自然人股東A、B兩個人,出資額分別為100萬元、150萬元,2011年5月6日分別于C自然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采取平價轉讓,約定A將其中的50萬元轉讓給C,B將全部150萬元轉讓給C,則A、B、C三人分別應納印花稅50×5=250元、150×5=750元、(50+150)×5=1000元。
2、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在轉讓財產過程中按有關規定所支付的費用,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而有價證券的財產原值,是指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需要注意的是,在計算繳納的稅款時,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憑證,對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而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核定其財產原值。
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可視為計稅依據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初始投資成本或低于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的;
5.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納稅舉例。接上例,設該公司股權變更前的2011年4月凈資產總額為270萬元,A、B兩人分別C均不存在國家規定的親屬關系及贍養、扶養關系,則該次平價轉讓行為就屬于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稅務機關可以采取按A、B在該公司享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為270×100÷(100+150)=108萬元、270×150÷(100+150)=112萬元。
股權計稅成本分別為100萬元、150萬元,可以扣除的稅費分別為250元、750元,A、B分別應納個人所得稅(1080000-1000000-250)×20%=15950元、(1120000-1000000-750)×20%=23850元。若A、B按超過270萬元凈資產的價格轉讓給C,則股權轉讓價按實際成交價計算。
3、企業所得稅。
企業股東轉讓股權,會涉及企業所得稅。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1)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轉讓財產收入列入企業收入總額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屬于轉讓財產收入。
(2)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就股權轉讓來說,股權計稅成本及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印花稅等稅費可以扣除。
(3)應納稅所得額。等于股權轉讓收入減去股權計稅成本后的余額。
(4)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企業所得稅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并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準備等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4、營業稅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九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2002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這種行為征稅辦法重新作出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九條中與新規定內容不符的予以廢止。
不管你的公司辦理什么業務,都是要去進行全面的了解,否則日后就會有一些不必要的事情發生。以上就是給大家介紹的關于股權轉讓的問題,如果你的公司也正在辦理這些業務,請一定要多加注意。